10.69萬是含稅的,含的是增值稅,購置稅是另外交的,個人直接交國家的,和4S店半毛錢關系都沒有。4S店賣你這輛車,成本加利潤其實是9.22萬,為什么會變成10.69萬呢?因為多加了增值稅,消費者是實打實的承擔了1.47萬的增值稅。你的銷售說:增值稅是國家問廠家收的,只說對了一部分。那你可以反問銷售為什么你本月開票,發(fā)票10.69萬上面會有2個價格,一個是不含稅價9.22萬,另一個是增值稅1.47萬呢?難道不是我出的嗎?你說廠家出的,那我只出9.22萬就好了。銷售又說:廠家不會降銷售價,奔馳寶馬奧迪等都第一時間降了。做銷售的,都是滿滿的套路。最關鍵我單位那同事也是定金交好了,也是降稅出來前定的車,和4S店談了好幾次,最終4S店終于同意4月1號去開發(fā)票,開票價從11.5萬降到11.2萬降低3000元。我的建議是:如果你不想和4S店“斗智斗勇”,影響買新車的好心情,就這個月內把車提了吧,早開早享受,但一定要讓4S店這個月開發(fā)票。如果不急用車,愿意和4S店周旋,就等到4月份再去和4S店談價格,最壞的結果就是多交240元購置稅。我因為是置換買車,現在開的車買來快滿4年了有感情了,到4S店置換掉有點省不得呢,能再多開幾天也是好的,所以不急提車,我做好了多交380元購置稅的最壞打算,呵呵,要是能和我同事那樣能便宜個三四千就最好了,嘻嘻。